認識憤怒

 

認識憤怒

劉敏儀姑娘﹙註冊社工﹚

 

在夫婦親密關係中,愛與怒是分不開的。 所謂「愛之深﹑恨之切」,若你的另一半完全不會觸怒你,你對對方連絲毫的怒氣都沒有的話,你要懷疑自己對對方的感情是否變淡,甚至近乎冷漠。 因為只有當愛火熄滅,人們才對曾經愛過的人,完全沒有半點怒火。

 

憤怒是情緒的一種,情緒本身沒有好壞之分。 它告訴我們身體或心靈上受到威脅和有一些不被滿足的需要,提醒我們要留意。

 

所以憤怒這種情緒本身不會傷害婚姻關係,反而如何表達憤怒的方式往往令夫婦關係變僵。 在怒氣的籠罩之下,有些夫婦會在對罵聲中僵持﹔有些是一個在憤怒狂吼,另一個默不作聲,甚至遠離現場﹔更有些夫婦是雙方沉著面色,冷戰良久。 每個人﹑每對夫婦對憤怒的處理都有不同的模式。在憤怒時,夫婦容易說了不該說的話,例如「你真無用」﹑「我不愛你」﹑「離婚」﹔做了不該做的事,如用暴力﹑自毀………..等等。

 

怒氣有輕有重。 輕微的怒氣,看似對婚姻關係的影響是微不足道﹔但若積壓太多太久,對婚姻的破壞力同樣駭人﹔因此需要加倍瞭解和小心處理。

 

夫婦間的怒氣,表達得恰當,可以有清洗作用,把雙方心底的需要澄清出來。 可惜,如果表達不當,把怨懟﹑偏見﹑自憐添加在憤怒當中,發出來的,就成為一堆懾人的行為。 要好好對待夫婦關係中的憤怒,便需要我們先行接納憤怒的存在,並嘗試用正面的方法表達出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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